国产保健食品批文转让流程是什么?
(一)签订合同:
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保健食品技术转让合同,并进行公证。
(二)生产样品:
受让方根据转让方提供的保健食品技术内容,生产保健食品技术转让检验用样品。
(三)样品检验:
根据保健食品技术转让检验要求,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样品检验。
(四)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向受让方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递交保健食品技术转让申请材料。
(五)提交补充资料:
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补充资料通知后,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补充资料通知书后的5个月内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充资料,未按规定时限提交补充资料的予以退审。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补充资料的,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六)领取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收到SFDA行政受理服务中心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领取通知后,申请人可自行于SFDA行政受理服务中心领取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由SFDA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寄出。
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保健食品技术转让合同,并进行公证。
(二)生产样品:
受让方根据转让方提供的保健食品技术内容,生产保健食品技术转让检验用样品。
(三)样品检验:
根据保健食品技术转让检验要求,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样品检验。
(四)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向受让方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递交保健食品技术转让申请材料。
(五)提交补充资料:
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补充资料通知后,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补充资料通知书后的5个月内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充资料,未按规定时限提交补充资料的予以退审。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补充资料的,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六)领取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收到SFDA行政受理服务中心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领取通知后,申请人可自行于SFDA行政受理服务中心领取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由SFDA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寄出。